我的父亲从60岁在公交公司看大门,并未缴纳社保,但是超过60不缴纳社保并不违法我百度查的,公交公司说是国qi但是企业效益并不好,所以去年开始裁员,裁了差不多四五个人,就是所谓的非正式员工,就是年纪大的打杂的人,年纪都是六七十左右,都有签合同,合同都是一年一签,辞退他们的时候都在辞退证明上让他们写了一句话,本人自愿离职,与公司无关。否则不给结算工资,都是六七十的老人,也都忍气吞声的签了名字,今天偶然聊天的时候我才得知,原来这么霸道
现在这种情况想劳动仲裁基本没办法了吧?
和这一起辞退的四五个人一起互相证明是否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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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劳务关系就像你家请个钟点工一样,给足报酬想让你走就让你走,没有什么问题,不能因为做的时间长,就以为自己是职工
只要超过了退休年龄,就是返聘,不是说你本单位返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务关系不需缴纳社保,不受劳动法保护。例如:请个清洁阿姨,保姆,签的就是劳务合同,权利和义务看合同约定。
其次劳务关系就像你家请个钟点工一样,给足报酬想让你走就让你走,没有什么问题,不能因为做的时间长,就以为自己是职工